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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,收费站回应称「救护车不在免征范围」,如何看待这件事?
这个救护车司机到底是装傻呢,或者就是个愣头青?难道是第一次开车吗,不知道过收费站要缴费?
实际情况是他在出诊时已经交过一次费用了,等下了高速,把病人拉上车,回头时就不愿意缴费了。这充分说明其懂得上高速要缴费!
但何以如此前恭后倨呢?难道是仗着有病人在车上,一副你要不放行,出了事你要承担全部责任的架势?实际情况也正如笔者所猜想,司机一边将手机对准收费员,一边叫嚣,“这就是收费员,病人有任何闪失都是她的事。她告诉我,她们这的政策不准救护车过。”
真的是“***是***者的通行证”,你真的把网友都当成三岁小儿哄骗啊?事实证明,有人站在你这一边吗?
救护车并不是纯公益性质的,这个大家都知道,出诊一次都是要收费的,羊毛出在病人身上。因此,救护车并不符合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里免交车辆通行费的条件。
看到有评论喷收费员,笔者觉得完全是无稽之谈,搞笑至极!收费员的职责就是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收费,收费站都有监控,如果她将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放行的话,那么等待她的就是离职走人!这样一个敢于坚持原则的员工,做了自己份内应尽之事,笔者以为是个好员工,应当值得表扬!
反观这个救护车驾驶员,因为收费问题,在收费站进行纠缠,完全不把病人的生死放在心上,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救护车驾驶员,坚决支持医院将其开除!如果因为其延误,导致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,而延误了病情,那么病人家属完全可以将医院告上法庭,要求承担赔偿责任!
实际上,遇到这种情况,最好的做法是病人家属将过路费交了,收好***,然后在医院收费时进行冲减!此案中,最后也是病人家属交了费用后才离开的!
救护车不在免征范围,作为司机应该知道的。乐山市夾江县中医院从乡下接病人回来,因交费问题与收费的工作人员对峙。长达20多分钟,最后以患者家属交钱结束。12块钱,看来比病人的安危更重要,这反映出了什么问题?让我看,大部分责任在救护车身上。救护车的责任是为了抢救病人,抢救病人应该争分夺秒,即使不是那么危急的病人,也需要早点把他安置到恰当的地方。这才叫“急病人之多急,痛病人之所痛”,而夾江中医院的救护车拉着病人,却无视病人,在收费卡搞对峙,如果不是由家属交费,会对峙到底吗?
医院的救护车对病人是收费的,有的地方是下车就要单独收。而且很多医院的救护车是外包的或干脆就是私人的。既然收费,就是营业的,交过路桥费用也是应该的。但有的人就不愿意交,道理很好理解,就是私人不愿掏腰包。所以我们相信,这钱也是给自己省的。作为救护车,如果真是为病人考虑的话,就应该安装ETC,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。这样无论是去接病人或往医院送病人,就都不会因排队等候收费耽误时间了。夾江中医院的车并未按装该系统,也许真是因为收费站从未对其收过费。但,这次收了,以后就会接着收,还是早早去安装ETC系统好。
时间就是生命,无论该不该缴费,应该把救人放在首位!
时间:2018年4月1日
***: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,驾驶员就是非应该缴费与收费员发生争执
2018年4月1日晚,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,一辆救护车因为没有缴费被拦下。司机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就是否缴费发生争执,救护车一方称“要救护车缴费是头一次听说。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则认为救护车不是公益性车辆,不属于免征范围。
第一,救护车该不该缴费?
当然该缴费!
根据2004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规定:
军队车辆、武警部队车辆,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交通事故、执行正常的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***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,以及经***院交通主管部门或则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***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,免交车辆通行费。
收费员的心比雪乡还冷,救护车司机的脑子比猪还蠢,双方同时把钱看的比命还重。
***如收费员的父母、儿女及兄弟姐妹突遇***或突发急病,需要救护车救援,请问,你还会翻看收费的条条框框,慢不经心地和救护车司机嚼牛筋吗?如果你做不到,又为什么不能凭良心通融放行呢?只要不是私心,为了公共利益,就算单位处罚你,你也是英雄之举,也会受万人尊重,而且,没有哪个愚蠢的领导会与公共利益作对的。你还会非得要先交费再放行吗?
同时也请问救护车司机,你代表的是医院还是个人,是谁给你的特权可以不按规定交费,医院救护车救急患者难道不需要收费吗?还有,你身为急救车司机,手握着他人的生命健康,为什么要因为过路费问题致患者生命于不顾,难道患者为了救命还交不起过路费吗?难道医院在收取急救费时,不可以增加收取过路费吗?又有哪个患者不愿意支付合理的急救车辆和过路费呢?
还有,你们双方为了过路费纠缠争吵不休,造成患者因延误治疗而死亡该准负责呢?你们又愿意为此承担责任吗?如果你们不承担延误救治的过错责任,难道不怕枉死的患者变鬼来找你吗?
而且,医院收费从不手软,为什么就不能收取急救过路费呢?急救车获得了国家交通部门的最大特权,也获得了普通车辆的最大尊重和避让,难道还不够吗?还想更加横行霸道吗?
收费员和救护车司机,你们眼里除了钱,难道不应该有点别的东西吗?
我觉得收费站拦住救护车缴费,这没问题,问题出在救护车不主动交费上。
1、高速公路对有些车辆是免征通行费的,但救护车不在免征的范围之内的。也就是说,并无法律规定救护车可以免费,这是法规,所以救护车必须缴费,就这么简单的逻辑。 目前,高速公路有些特殊车辆是免交高速费的,主要包括:军车武警车,处理事故巡逻的警车,抢险救灾车辆,等等,这些车辆有个特点是具有公益性,而非盈利性质,所以免费,这其中并不包括救护车。
2、救护车是市场行为,不是公益行为,所以对救护车并不免征,如果救护车不收费,那么,我敢说,会百分百免征的,既然救护车本身是赚钱的,那么就不该享受公益的免征政策,这是合理的。但,现在救护车的问题,不仅是收费的市场行为,而且还存在高收费乱收费的现象。此类新闻,比比皆是。
比如:一辆车牌为苏AUE139的救护车从南京赶到高淳,将伤者送至军区总院。随后,救护车要求彭先生的亲属支付3600元费用。彭先生亲属告诉记者,这辆120救护车收费实在太高了,他们希望能弄个明白。
3、救护车不能以病人为要挟,不履行高速缴费义务,我们曾看过新闻,拒绝缴费,而且还导致病人病情恶化死亡的,救护车应该完全承担责任。
4、现在有很多代表委员建议,救护车高速免费,我认为,高速免费的前提是,救护车不收费,如果具有公益性,跟警车,消防车,一样,我也赞成不收费,现在,一边他们赚钱,一边不交费,这是不合理的。
5、现在很多人看问题,总把责任打在高速上,人家依法收费,何错之有,这些和稀泥的人,***做歪了,脑子不好使,才会这么想,依法办事,才是规矩,不要动不动就站在道德高度,这是最没道德的,这样问题,救护车乖乖缴费,或者办个ETC,这次费用还可以找患者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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